【聚焦“两会”】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进行大会选举
今天(1月14日)下午,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选举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宾川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宾川县人民法院院长、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宾川县出席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颁发当选证书。
县委书记、大会执行主席杨泽亮主持会议。本次大会应到会代表221人,因事、因病请假5人,实到会代表216人,符合规定人数。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杨泽亮、周亚敏、杨映红、何廷、丁益军、张光鹏、杨建丽、黄月忠、杨会江、黄诚兴、董鹤群、张凌云、张华燕、铁余斌、蒋国祥。
在工作人员宣读《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后,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按照《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大会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定了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宾川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宾川县人民法院院长,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宾川县出席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在工作人员分别宣读《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正式候选人名单》《宾川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宾川县人民法院院长、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式候选人名单》《宾川县出席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后,大会选举依次进行。
根据总监票人的报告,本场选举应到会代表221人,因事、因病请假5人,实到会代表216人,实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可以进行选举。
按照《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大会选举顺利举行。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和计票结果,县委书记杨泽亮宣布当选结果。
杨映红当选宾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高云磊当选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县长。
何廷、丁益军、张光鹏、杨建丽当选宾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晓芳、赵淑玲、赵柱钧、张源 、罗杰、曹洪戍当选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
彭磊当选宾川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陈永红当选宾川县人民法院院长。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已经选出,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正式公布。
王祥、王正英、尹中锋、白树海、吕成军、字振辉、李凤、李鑫、李永芬、李毕红、李竹林、李艳梅、杨会江、杨志琴、何建群、张云华、张冬梅、张华燕、张建祥、张凌云、铁余斌、黄泽、黄月忠、黄成兴、曹德中、董鹤群、蒋国祥、戴徐当选宾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正林、王振华、赵栋新、杨绍东、何云长、罗树梅、李永兰、殷官保、杨泽亮、杨映红、张冬梅、高云磊、杨亚姣、袁学友、王滨海、伍春艳、许爱家、孙小晴、李坤、李玉会、杨丽、杨云碧、杨敬成、何建群、张光鹏、陈学辉、季婷、周晓芳、赵永胜、铁余斌、董彦堃、韩瑜、释演诚、魏宏当选宾川县出席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县委书记杨泽亮为新当选的宾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县长颁发当选证书。
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映红,为新当选的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及宾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颁发当选证书。
随后,新当选的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宾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宾川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宾川县人民法院院长,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宾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宪法宣誓。
图文/张兴祥 周云曦 李永松 茶开昀等
编辑/杨宏毅
责编/李 丹
审稿/吴洪彪
终审/杨凤云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