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革命 效能革命】平川镇探索人大代表行权履职积分制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行权履职意识,平川镇积极探索推行代表行权履职积分制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对全体镇人大代表分年度进行百分制积分量化考核,着力提高代表履职热情。


明确积分内容

平川镇人大代表行权履职积分分为出席人大会议积分、参加视察检查积分、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积分等八项内容。镇人大办合理设定量化记分标准,依照法定项目、重要程度等设置不同的分值,落实专人记实登记,建立代表履职考核档案,详细记载代表的履职情况,对每位代表的履职项目及具体内容进行量化统计并形成履职情况量化评价结果,全面客观反映代表履职情况。


细分积分等次

根据积分评定星级人大代表,将年度积分量化考核结果按分数高低分为优秀(“五星”级人大代表)、良好(“四星”级人大代表)、合格(“三星”级人大代表)、基本合格(“二星”级人大代表)、不合格(“一星”级人大代表)五个等次。每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代表名额,数量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总代表数的10%左右,为人大代表履职树立“风向标”。


强化结果运用

在每年年终以适当方式通报考核结果,并在每年镇人代会上,对获得优秀(五星级)等次人大代表进行通报表扬,颁授“五星级”人大代表匾牌。对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镇人大代表,将及时对其采取提醒、约谈和履职监督等促进措施。同时,把各年度积分量化考核结果与镇人大代表述职、辞职、罢免及物质待遇、精神奖励挂钩,作为人大代表届满连选连任的重要审查和推荐依据,达到肯定先进、鞭策后进的管理目的,以此激发全体镇人大代表行权履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图文/吕成军

编辑/李丹

责编/王静红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