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
预警公告
雨季来临,辖区各类野生菌陆续进入生长采摘旺季,误食有毒野生菌引发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易发时段。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严防误食野生菌中毒事故发生,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以下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警惕,慎采慎购慎食野生菌。广大群众切勿凭借过往经验随意采摘、售卖、食用辨识不清、从未食用过的野生菌,坚决远离颜色艳丽、形态怪异、霉变变质及幼体难以分辨的野生菌类。选购新鲜野生菌请到正规交易市场,选购菌子干品仔细查验产品标签资质;在外就餐食用野生菌,务必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正规餐饮门店,坚决杜绝来源不明野生菌上桌食用。
二、规范加工烹制,严守饮食食用底线。食用可食用野生菌前,务必落实沸水浸漂处理,烹饪过程做到彻底炒熟煮透,严禁急火快炒、半生食用;禁止多种品类野生菌混合烹制,杜绝生吃、凉拌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期间严禁饮酒,酒精会加速人体吸收菌类毒素,极易加重中毒症状、诱发危重病情。
三、严控集体用餐,全面杜绝集体中毒风险。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工地食堂、景区餐饮、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以及农村集体聚餐、各类会议聚餐等群体性供餐场所,一律严禁采购、加工、烹制、食用各类野生菌及野生菌干制品,从源头阻断群体性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四、压实经营责任,筑牢餐饮行业防控关口。全县各类餐饮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野生菌进货查验关口,坚决不采购、不加工、不售卖有毒、未知来源野生菌;熟练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处置流程,严格规范烹饪操作,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全力保障就餐群众饮食安全。
五、熟知中毒症状,第一时间科学就医。群众食用野生菌后,一旦出现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精神躁动、视物幻觉等不适症状,须第一时间自行催吐排毒,即刻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救治,切勿拖延贻误最佳治疗时机。
六、畅通救治渠道,全力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全县各级医疗机构持续开通野生菌中毒救治绿色通道,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优先接诊、快速处置中毒群众。针对误食白罗伞、火炭菌等剧毒野生菌的危重患者,第一时间转送具备专业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抓黄金救治时间,最大程度降低伤亡风险。
七、强化宣传管控,压实属地部门防控职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利用乡村大喇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线上线下宣传载体,全覆盖普及野生菌辨别常识、安全食用知识及中毒自救常识。坚持做到早预警、早排查、早管控,健全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抓实抓细野生菌中毒各项防控举措,全力守护辖区群众汛期饮食安全。
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 责编/杨金蕾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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