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小切口” 写好社会治理“大文章”——宾川检察3年摸排118条线索15份建议落地有声
2023年以来,宾川县检察院紧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定领域,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攻坚行动。专项监督开展三年间,累计摸排公益损害线索118条,制发检察建议15份,开展诉前磋商36次,提起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3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先后有9件案件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高质效案件,以检察履职“力度”提升民生福祉“温度”。
县检察院紧扣林草资源、河湖流域、固废污染、大气土壤治理,全面落实“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针对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河道侵占、垃圾乱堆、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三年来,办理涉林、矿产、水土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通过办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清理河道35公里、清理固体废物500余吨,督促侵权人修复损毁林地32亩,补种树木1万余株;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督促相关责任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27万元,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统一。
立足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县检察院与永胜县检察院建立《金沙江流域(宾川、永胜段)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意见》,办理的金沙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案获评云南省“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跨区域协作经验被云南省水利厅作为工作经验交流刊载。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问题,办理3件公益诉讼案,督促行为人在金沙江增殖放流鲤鱼鱼苗5万余尾,推动“谁破坏、谁修复、谁赔偿”落地见效,破解“只判刑、不修复、不赔偿”难题。
围绕群众身边公益损害,县检察院紧盯食品药品安全民生领域开展专项监督,以公益诉讼监督推动监管效能提升。三年来,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行为人缴纳惩罚性赔偿金28万元,坚决捍卫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针对外卖餐饮、农贸市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清理无效链接及重复网站网店217个,推动县内1877个网络经营主体完整公示资质信息;检查辖区食品经营主体382家,立案查处26起,罚款15.7万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2期100余人。构建“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双向发力模式,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关于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力。
针对县内7家二次供水单位长期未清洗水箱、未检测水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供水设施损坏等问题,涉及15个居民小区1.2万户约4.8万居民饮水安全,县检察院主动履职,推动消除饮水安全隐患。督促职能部门向7家单位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组织20人参加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专项培训,推动15个小区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完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及时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数万居民饮用水安全。
县检察院构建“府检联动”机制,跳出“就案办案”思维,注重个案背后类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税务监管、林业资源监管短板弱项,以及涉税、涉林违法案件多发问题,通过向主管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切实把办案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从绿水青山到食品药品,从饮水安全到行业治理,宾川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小切口”写好社会治理“大文章”。下一步,宾川县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法定领域,拓展监督广度深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为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图文/杜杭明 寸丽梅
编辑 责编/杨金蕾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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