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宾川】中共宾川县委 宾川县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关于成立中共 宾川县委宾川县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强化防控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宾川县委宾川县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宾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卫生健康的副县长、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副总队长任副指挥长,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分析全县疫情防控形势,提出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好疫情防控重大问题。完成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小组、疫情处置小组、维稳小组、宣传小组、督查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等42个部门组成。指挥部实行统一办公,建立工作会商、信息沟通、督办检查机制。
宾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宾川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4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24日依法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全省全面进入抗击疫情的应急状态。经宾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期间,采取以下24条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各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全体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涉及人员坚守岗位,全县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公开发布防控工作和疫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推迟开学,全面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线下培训补习等聚集性活动;延迟企业复工,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各类企业及建设工程项目延迟复工。
四、暂时关闭辖区内博物院、文化馆、图书馆、主要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停止所有涉旅活动,旅行团不再接团,对于事先个人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涉旅企业无条件退团、退房和退款。
五、暂停住宿业、餐饮业、商品零售业、服务业营业,暂停赶集日活动,强化对商超、加油站、农贸市场等民生服务场所检测,严防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六、暂停本县班线客车(含县外发往本县的班线客车)、公交车辆运营及出租车、网约车跨辖区客运包车派单,外堵输入、内强防控,严控传染源输入。
七、严禁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减少大规模会议。关闭农村地区公众聚会、宴请场所,一律取消本主节、客事宴请等大规模聚集活动。
八、所有人员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九、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禁止市场内屠宰行为,禁止野生动物捕杀、交易、加工、销售和贩卖。
十、各乡镇辖区内和交通站点按要求设立检测站,对入境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做到凡进必检、必登,不漏一人。县级设置留验站,对需留验和医学观察的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十一、发挥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动员起来,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建立健全县、乡、村(社区)防护网络,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十二、县、乡、村、组四级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基层医务人员要借助大数据手段,在辖区内开展“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滞留的外来人员,重点摸清湖北省(武汉市)旅游人员、经商人员、我县在湖北省(武汉市)务工返乡、求学和服役返乡人员,核心要搞准已确认病例的基本情况和密切接触的人员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十三、严格落实双线包保责任,对重点人员实行行政人员、医务人员双线包保,合理安排乡镇班子成员、站所长、村组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党员和医务人员对重点人员进行包保,包保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十四、对湖北省等外地滞留宾川的人员,实行全县集中妥善安置,公开安置定点酒店地址和联系电话,并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返回原驻地。
十五、全县设置发热门诊15家,定点医院1家。严格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收治”的要求,对有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旅居史及密切接触史体温异常人员进行留验和医学观察,对确诊和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时收入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全力保障定点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十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严格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
十七、做好健康教育和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少外出、不聚会、勤洗手、戴口罩,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十八、全面加强医用防护物资采购、储备和调配工作,合理调配口罩、防护服和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加强医务人员及其他一线防控人员的工作生活保障,医药物资优先保障一线医务人员使用,重点向防控工作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倾斜。
十九、全面加强市场管控,保质稳价;实时监测主要食品、日用品、防护用品等价格,做好市场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保证粮油、食品、水果等物资的供应,完善生活必需品等保供物资调运绿色通道机制。
二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造谣生事、哄抬物价、囤货炒货等行为,全力保障市场稳定。
二十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实施封闭式管理,禁止组织集体活动。
二十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全县实行防控工作日报制度,各乡镇和指挥部各工作组每日分两次上报疫情情况,即:上午9:00和晚上20:00各报一次。
二十三、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督察小组,对10个乡镇和相关部门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二十四、全面启动宾川县“互联网+督查”平合,面向全县广泛征集各乡镇各部门疫情防控不力、缓报瞒报漏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方面问题;对造成疫情扩散、贻误患者救治等严重后果的,严查严处、绝不姑息。
投诉电话:0872-7140046
宾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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