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来临之际,宾川县检察院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于527日至28日,组织干警先后到鸡足山镇、宾居镇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以送法下乡、送法入户等形式,进商铺、走集市,聚焦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浓厚的商业氛围中,针对老百姓、经营主体关注的保护财产权利、追究侵权责任、合同、土地、民间借贷、婚姻等法律关系问题,结合检察监督职能,通过专业解释,帮助老百姓、经营主体更好理解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同时让老百姓更加熟悉民事检察监督的具体要求,全面保障权益救济途径,促进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71260条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平等保护、意思自治、契约精神、绿色发展等理念,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下一步工作中,宾川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和办案力度,通过实实在在的办案推动民法典实施,真正让民法典活起来、用起来。


编辑|王丽波

审核|吴洪彪

终审|杨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