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宾川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推进检察听证工作。11月 9日下午,对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组织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建萍主持听证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法官、侦查人员参加。承办检察官首先汇报了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及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们紧紧围绕案件情况进行交流沟通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一方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对检察机关拟决定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表示同意。

    召开此次听证会,是宾川县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的积极实践,也是依法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的具体体现。今后,宾川县检察院将秉持“应听尽听”的原则,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文|龚晓娟

编辑|王丽波

审核|赵亚业

终审|杨凤云、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