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个体工商户,2025年度“名特优新” 个体工商户申报开始啦,快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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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2025年“名特优新”

个体工商户申报的公告


广大个体工商户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精神,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安排,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和分类培育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主动申报。


一、申报渠道

个体工商户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网址:https://mtyx.gtgsh.com)“地方申报窗口”板块进行自主申报,或者由县级相关部门出具推荐表进行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应资料并上传佐证材料。


二、申报期限

(一)申报期自2025年8月5日至8月31日止。

(二)评审期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止,此期间个体户不可再申报,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此期间完成复核并报送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三、申报条件

(申报时只能选择“名、特、优、新”其中一种类型进行填报)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专利权的。

②县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县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③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的。

④其他经属地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平台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知名”类的。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指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本县范围内特色产业、农业品牌等行业,具有一定行业引领作用,如:遮放贡米、德昂酸茶等。

②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县级以上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

③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技艺等有一定知名度。

④其他经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或当地特色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特色”类的。

⑤在从事行业中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指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经相关部门认定的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工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等级民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②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曾获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县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荣誉,或入选县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并从事关联行业的。

③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

④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⑤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且有纳税额(或吸纳就业10人以上)的;⑥获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的。

⑦获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

⑧获得县级以上技能比武大赛荣誉的。

⑨其他经民宗、文化旅游等部门基于民族宗教、文化品牌等领域的职能和优势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优质”类的。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指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本县范围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

②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如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业态,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守法诚信经营且经营状况良好的。

③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

④其他由工信、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托在制造业、科技创新、食品药品等领域的职能优势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新兴”类的。


四、申报方式 

(一)电脑网页端

步骤一: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访问地址:https://mtyx.gtgsh.com。

步骤二:打开手机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选择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点击进入芒市申报窗口。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点击网页左侧“电子营业执照使用说明”查看操作指南进行认领。  

步骤三:选择“我要申报”,阅读填报须知及承诺声明,点击“同意”。选择所要申报的名、特、优、新中的一类,如实填写基础信息和真实情况,上传所需的佐证材料或图片(带*号为必传项),提交材料完成申报。


(二)手机移动端

步骤一:请通过手机微信内分享的地址链接或直接打开https://mtyx.gtgsh.com进入到申报系统首页。

步骤二:在系统首页,选择个体工商户所在的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点击确认,我要申报。

步骤三:长按并识别登录二维码,会自动跳转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进行登录,登录后返回申报平台。

步骤四:选择“开始申报”,阅读填报须知及承诺声明,点击“同意”。选择所要申报的名、特、优、新中的一类,如实填写基础信息和真实情况,上传所需的佐证材料或图片(带*号为必传项),提交材料完成申报。〔注:具体操作步骤可见附件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申报操作视频(电脑版)、申报操作视频(手机微信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分类基础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结合实际,以县为单位制定。

1.基础标准:个体工商户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各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2.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者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A.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B.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数量比例: 四个类型的个体工商户之间不设数量比例要求。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认定为一个类型。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认定。  


六、政策享受“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优先享受本市在资金、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同时,结合地方实际,分别给予“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更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


咨询电话: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692-2272725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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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童霜霜  杨善多

审核:张崇喜  们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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