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正在公示,宾川县纪委监委发布11家廉政文化示范点!

按照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2021年全县开展了第五批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宾川县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对22个申报创建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和初审,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拟将县委办公室等11个单位命名为宾川县第五批廉政文化示范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对公示名单如有意见,请向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反映。联系电话:0872—7148636,邮箱地址:bc.xjs@163.com。

一、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6个)

       中共宾川县委办公室、宾川县审计局、宾川县鸡足山镇人民

政府机关、宾川县公安局力角派出所、宾川县乔甸镇卫生院、

宾川县大营镇卫生院

二、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2个)

宾川县大营镇排营村委会

宾川县乔甸镇海稍村委会大椿树村

三、廉政文化进学校示范点(2个)

宾川县乔甸镇初级中学

宾川县平川镇古底初级中学

四、廉政文化进社区示范点(1个)

宾川县金牛镇大龙阁华侨社区



中共宾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来源/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编辑/吴洪彪

审核/杨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