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谨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年的祝福!近期,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加剧,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接连发生,加之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增加,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健康、幸福的春节,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希望全县人民守望相助、众志成城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一、返乡如实报告有关信息。倡导在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就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告返乡时间、14天内旅居史、乘车途径和自身健康等相关信息,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入(返)宾川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疫苗接种情况,并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入(返)宾川后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疫苗接种情况,如实报告行程轨迹。请返乡人员及时关注国家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时刻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及时了解就学地、工作地和家乡疫情风险等级、防疫政策,若疫情发生变化,须立即向所在单位、所在社区(村委会)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宾川县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联系电话

金牛镇   0872—7330276

宾居镇   0872—7326696

乔甸镇   0872—7366998

拉乌乡   0872—7356050

平川镇   0872—7377219

钟英乡   0872—7376182

州城镇   0872—7346158

力角镇   0872—7399196

大营镇   0872—7388135

鸡足山镇   0872—7350429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72-7140046

二、慎重安排出行计划。倡导广大城乡居民就地过年,减少不必要的出行。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消息和全国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疫情风险等级查询路径:可微信关注“中国政府网”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在“疫情服务”栏目中“疫情风险等级查询”进行查询),不要前往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及省内边境县。如须出行的,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级别,务必全程科学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宾川前应提前3天向社区(村委会)报备个人信息,返回后配合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三、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倡导广大城乡居民网上拜年、短信祝福,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家庭聚会、朋友聚餐、人员接触。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其他客事一律不办”,不组织不参与“吃杀猪饭”,切实降低聚集性风险。请广大居民持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防控部门做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消毒,分餐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食物要煮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食野味。谨慎通过境外电商、代购等渠道购买冰鲜鱼肉类产品。

四、第一时间问诊就医。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尽快完成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请符合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群众尽快完成全程免疫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宾川县新冠疫苗接种点及咨询电话

接种点

联系人

咨询电话

宾川县人民医院

徐鹏程

13887234320

宾川县中医院

杨筱敏

13529645549

金牛镇卫生院

苏小艳

17842221706

大营镇卫生院

海坚祥

18206975410

宾居镇卫生院

赵  琴

13988582313

州城镇卫生院

谭松柏

13577272708

乔甸镇卫生院

钱武巧

15894565446

力角镇卫生院

王少英

15912277326

平川镇卫生院

赵  飞

15887306479

鸡足山镇卫生院

晋石波

13577206177

拉乌乡卫生院

邹云勇

15912673750

钟英乡卫生院

李映萍

13987220641

(具体接种时间以当地安排为准)

六、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县城各公立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均可进行核酸采样,群众可就近就便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均会上传至“云南健康码”,若您需要纸质报告单,请与您进行核酸采样的医疗机构联系。

宾川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咨询电话:0872—7140169

宾川县中医医院核酸检测咨询电话:0872—7331511

七、共同维护良好秩序。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每位公民都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对刻意隐瞒不报、拒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人,更没有旁观者。希望全县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响应,理解、支持、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全社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恭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宾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编辑/王静红

责编/王静红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