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精神 促发展】以学促巡!推动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1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与县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一起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深入细致学习和交流讨论,有效促进了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内率先学,不断夯实巡察工作的政治担当。会前,巡察组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增强了全体组员的政治担当。组员们纷纷表示:学习内容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标中央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县委巡察工作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学,有效强化接受被巡察的政治自觉。会上,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的干部职工传达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特别强调报告中指出的: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必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这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乎党的兴衰存亡、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政治高度,一以贯之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的坚定意志和勇毅担当。

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和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针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相关会议精神进行了讨论交流,强化巡察震慑,推动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县委的巡察工作任务。


巡察组要求,审计部门作为监督部门,必须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继续开展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活动,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业务专长,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把党的二十大关于“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是党员的安身立命之本”的论断,贯彻到改善机关和干部作风上来。在全面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经济责任、重大民生、政府投资等审计,大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生态环境,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审计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县委第三巡察组将继续坚守政治定位,精准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坚决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党的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推动巡察工作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坚持,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深化,高效开展巡察工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图文/袁晓倩 何紫婷

编辑/王静红

责编/李丹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