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引领合作农场发展 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以宾川县州城镇山岗村委会新庄村合作农场发展为例

党组织引领合作农场发展 

       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以宾川县州城镇山岗村委会新庄村合作农场发展为例

                                张振兴

2019年底,通过镇村党组织的组织引领、牵线搭桥,宾川县宏源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与州城镇山岗村委会新庄村民小组,在双方充分了解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在新庄村建立“新庄合作农场”,采取党组织引领、“村集体+合作社+村民(移民、贫困户)”的合作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土地产出值,打造标准化生产合作示范基地,带领村民共同富裕奔小康,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基本情况

新庄合作农场由新庄村58户村民、合作社、村集体、镇政府共同投资建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期限20年,概算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58户农户以250亩土地入股,折算股金为500万元,占50%的股份;宾川县宏源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对等投入资金500万元(鼓励本村村民投入资金占相应的分红股份),双方对等各占50%的股份。优先鼓励、支持当地移民、贫困户在合作农场务工,获得稳定收入和学习生产技能;合作农场发展过程中经营资金不足部分由合作社负责借贷,借贷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利息,双方对等承担利息的偿还。

另外,还由山岗村委会向上争取省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资金50万元投入合作农场,不占股份,主要用于合作农场公益性资产投资,合作农场确保每年固定返利5万元给山岗村集体,合作期20年满后,所投资的公益性资产交由村集体管理和使用。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移民扶持政策支持,争取项目资金200万元投入建设,不占股份,主要用于合作农场道路、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农场确保每年按照5%的比例,固定返利10万元给州城镇,作为全镇移民后扶专项发展资金,合作期20年满后,所投资的公益性资产交由镇、村集体继续管理和使用。

目前,合作农场已完成合作协议签订、发展规划设计等工作,已于2020年3月23日正式开工建设,进行土地整理和土壤改良,将于2021年2月进行葡萄苗定植栽种。双方约定,将于2022年10月提前进行分红165万元,其中,土地入股分红150万元,村集体固定返利5万元,镇级固定返利10万元。

二、发展思路

一是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按照产业扶贫和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展要求,把加快产业发展作为脱贫、增收、发展的重点,长远谋划产业项目及产业转型,带动移民户和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是与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镇级发展基金相结合。借助村集体发展项目和资金,助推合作农场发展,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镇级后续发展能力。

三是与群众发展稳定增收相结合。积极争取上级移民项目支持,增加资金投入,保障合作农场健康稳步发展,使移民户、贫困户稳定增收致富。

四是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三农”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真正实现“组织兴”助推“产业兴”。

三、发展步骤

(一)取得产业发展生产技术支持。借助宾川县宏源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先进的种植技术,在合作农场大力推广土壤改良、单幅连棚降密提质促早熟水肥一体化等生产技术,以现代化农业技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农产品质量,提升土地产出价值。在产业发展中突出技术性、社会性,加强葡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优化生态种植。

(二)做好村组产业及村庄发展规划。通过统筹规划,积极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统一规划村庄的建设,合理布局,生活用地集中,生产用地效能提升,凝聚村民力量,与正大生猪养殖、天竺种植产业有机衔接,逐步形成产业值,持续推进乡风文明,让村庄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三)争取产业发展项目支持投入。积极争取上级移民扶持项目和产业扶贫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和投入,使合作农场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更高,功能更加健全。

(四)建立公平合理诚信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合作优势,使合作农场与移民、贫困户、股东、农户结成紧密联系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以增强合作农场及整个村组的组织实力,提高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五)向规模和品牌(质量)要红利。借鉴宾川县宏源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五统一”的管理模式,促进规模化生产,保证葡萄的品质和质量,稳固葡萄的市场价格,有效降低农资统购成本,实现农业生产由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变,大幅度增加村集体和村民的收入,实现镇级发展资金稳步增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挂钩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组、水务组及山岗村“两委”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财政、农业等部门统筹推进,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新庄村移民后扶合作农场发展葡萄基地落实落地,真正取得成效。

(二)发挥群众(移民)主体作用。积极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为合作农场前期的规划和后期的发展思路建言献策,充分体现村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民的聪明才智,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群众参与到合作农场管理中,积极吸收有丰富葡萄管理经验的农民加入管理。在后期的工作中要广泛听取和积极吸收村民的意见,重要事项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推动规划落地,推进合作农场建设项目按照规划实施。

(三)建立公平的利益连结关系。村民以土地入股,作为股东,合作双方对等成立监事会,共同选聘场长,村民有权参与到合作社的管理决策中,对合作农场的重大决策、管理经营模式和收支等享有知情权、参与权,依法对收益进行分红。合作农场也依法享有对项目的经营管理权和管理参股村民的权利。双方处于平等地位,相互制约,共荣共损。

(四)做好决策和决策监督。合作农场项目实施决策前确定其可行性,做好风险评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各项决策做到公开透明,不搞“一言堂”。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开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各村民积极履行其监督权,了解合作农场产业发展和管理运行情况,保证内部风清气正,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合作农场为山岗村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助力,为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助力群众脱贫致富发挥重要作用。州城镇将积极为合作农场争取产业扶贫、移民发展项目、村集体发展项目等相关政策支持,并做好指导工作,确保合作农场顺利稳步发展。

五、前景展望

(一)村民(移民、贫困户)共同富裕奔小康。采取“村集体+合作社+村民(移民、贫困户)”的合作发展模式,带动全镇移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移民户、贫困户采取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给予移民户、贫困户相应的保底分红,并优先提供贫困户在基地务工的机会,贫困群众不仅获得土地入股分红收入,还有在基地的劳务收入,从过去的单一种植收入转变为多渠道增收,切实保障了移民户、贫困户稳定的经济收入。

(二)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通过为合作农场提供综合管理服务,并获取每年固定返利5万元作为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发展村内公益事业,实现了村集体有钱办事,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高。

(三)实现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明显提升。通过合作农场,让小田变大田,让农民变股东,让个体变集体,实行规范化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品牌化的战略,实现有效地组织管理和科学的种植方式,既扩大了生产规模,也可以培育出更优质的农产品,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经营,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四)乡村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合作农场集体议事让村庄发展,村庄发展势头良好,农民生活富裕,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村规民约规范健全。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了主人翁意识,提高了主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五)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力。发挥好村组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功能,以大力推广复制“党组织+合作农场”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为抓手,重点在入户宣传动员、土地(资金)入股、合作社组建、引入社会资本、农场托管、运营监管等环节,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核心作用,实现基层组织由弱变强、集体经济和群众收入由少变多。

              (作者系州城镇党委书记)


编辑/杨宏毅

配图/王静红

审稿/吴洪彪

终审/杨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