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白庄帽

错落有致的农家小屋掩映在花草树木间、干净整洁的水泥路面直达农家小院,家家户户房前屋后鲜花锦簇、绿树成荫、美不胜收。走进白庄帽村,就能感受诗一般的美丽和谐幸福。值得一提的是这里还是革命先烈住过的地方,1936年4月20日,贺龙军长在白庄帽村张绚武老人家里住过。

州城镇白庄帽村自2015年实施村民自治以来,村民“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在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下,积极参与改善村容村貌,自我管理推进乡村建设。白庄帽村先后被评为“大理州三清洁示范村”、“县级文明村”、“宾川县首届最美乡村”、“厕所革命”示范村,2022年12月被评为“云南省省级绿美村庄”。白庄帽党支部先后被评为“先进党组织”、“示范党支部”。如今,美丽乡村已成为白庄帽村的一张靓丽名片。

项目点缀乡村美

近年来,白庄帽村积极实施惠民项目,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实施路面硬化工程、点亮乡村工程,建设硬化村间道路66条4195.8米,安装6米杆30W太阳能路灯100盏,从村民每家门口到田间主要道路,条条水泥道路宽敞明亮。实施人畜饮水工程,解决了每家每户的安全饮水问题,并且每年进行水质测检,确保饮水安全。实施活动场所改建,配备会议室及桌椅黑板、水冲式卫生厕、图书室、舞台、篮球场、健身器材、客事办理桌椅炊具等设施,栽种花草树木盆栽,并在主干道墙体上实施了墙体彩绘工程。项目支持让设施全面化,场所美丽化,环境卫生化。

村民自治村风美

白庄帽村于2015年4月26日正式实施白庄帽村村民自治,经全村村民选举产生理事会5人、监事会3人。自白庄帽村实施村民自治以来,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明确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职责分工并制定和完善各种村民公开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审议并通过了《白庄帽自然村村民理事会章程》《白庄帽自然村村民监事会章程》等章程。在大力宣传以及规范的管理下,白庄帽群众意识得到提升,人人爱护公物,保护绿化,爱护环境,客事从简,倡导“五讲四美”,基本上实现了一般事务不出村,大事不出村。村民自治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广大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通过村民自治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大大提高了广大白庄帽村民的参政议政能力,形成了白庄帽村村风美,民风淳的新景象。

清洁自治环境美

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净化绿化美化乡村。白庄帽村内设保洁员负责整体清理村内道路等环境卫生,实施巷道卫生挂牌包分制度,实行实名制挂牌,采取“党员+巷道”的方式,由党员监督带头做好每家每户门前“四包”,达到党员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无死角。开展绿化村庄工作,在全村每户门口共放置绿化盆景1000多盆,栽种绿化树100棵,新植绿化草坪70平米,搭建路间花架长达300米,每年不同季节在主要道路边及河道河梗进行花种的播种,整体改善村内环境。2018年11月起全面对桑园河州城段开展了河道清障工作,打响了“河道治理”的第一枪,对侵占河道的农田、棚舍、淤泥等垃圾进行全面清除。大力开展“厕所革命”,全村水冲式厕所改建率达90%,成为县镇“厕所革命”先进示范点。党员带头,村民自治,打造清洁优美的新环境,生态宜居的新农村。

产业增收生活美

白庄帽党支部借助村民自治理事会平台,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积极带领群众发展葡萄、枣子、冬早蔬菜等高效特色农业,帮助村民走上致富道路。成立了宾川县冬廷果蔬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引进技术带动农户种植冬早果蔬,形成“合作社+党支部+基地+贫困户”的利益联合体,合作社对肥料、农药等生产物资实行统一由事理会采购,统一销售给群众,在保证农用物资安全的情况下,大大的节约了群众的生产成本,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带动农户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户收入。同时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打造农产品品牌,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采取“供销社+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方式,依托合作社,与县供销联、白庄村委会和农户共同筹资建设青秋火龙果示范基地200亩,辐射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基础。

自我管理乡风美

白庄帽村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和管理制度,建立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长效机制,有力推进了乡村文明建设。在村民理事会成员带头示范下,客事从简办理、爱护村庄环境卫生已成为村民们的自觉行动。村民自治试点以来,村内未发生偷盗等治安问题,成功化解了较大矛盾纠纷8起,一般邻里纠纷26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群众得和谐”。 为了丰富村民文化生活,白庄帽村还建有综合文化平台,展板、宣传栏、文艺宣传队、农民文体活动广场小舞台,每逢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文艺活动,送福利,送关怀,村民生活过得多姿多彩。建立农家书屋,坚持开展流动图书阅读活动,解决了农民看书难问题,提高全民阅读的积极性,村庄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如今的白庄帽村焕然一新,村民的腰包鼓了、劳动生产方便了、房前屋后干净了、村容村貌变美了,真正实现了“村庄有规划,环境美如画,产业特色化,生活传佳话”。


图文/王春 张鸿灵

编辑/李丹

责编/李丹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