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检察长化身“蓝”老师,向不良行为说“NO”!

3月30 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大理检察官宣讲团成员马建萍到乔甸镇石碑完小,以“蓝老师”身份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纷呈的思政与法治课。

马老师以你问我答的形式带领同学们学习党的二十大相关知识,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的寄语,以“长大后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引发同学们的思考,教育引导同学们感党恩跟党走,把爱党爱国之情融入生活学习中,树立远大理想,志存高远,努力学习,健康成长,做共产主义接班人。

“未成年人可以抽烟喝酒、观看不雅视频吗?”“未成年人可以入住宾馆、可以到KTV唱歌吗?”“什么是不良行为?”“什么是严重不良行为?”......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马老师用生动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开展互动式教学,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负刑事责任年龄、防治校园欺凌、防性侵害、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入职查询等法律知识。还阐述了不良行为纳入立法的重要意义以及不良行为对未成年人的品质性格塑造带来的不利影响、隐藏的犯罪风险。以案释法,讲解了沉迷网络、吸食毒品、打架斗殴、毁坏财物等不良行为引发的犯罪,教授同学们防范遭受不法侵害的常识。

“大错由小错积累而成”“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犯罪是从不良习惯养成开始滋生的,但是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不加以正确引导,会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不归路”。马老师从法理和现实的角度,教育引导同学们预防犯罪从小抓起,从学习法律知识抓起,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培养良好品质心性,积极践行社会道德,远离犯罪陷阱。

课堂上,气氛热烈浓厚,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踊跃回答问题,思政+法治课受到了全校师生的欢迎,为平安校园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播撒法治阳光,种下法律种子,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当天,马老师还从立德树人、法治教育、犯罪预防、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与学校老师交流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思路。

以法之名,一路“童”行,用心“未”少年照亮前行的路。下一步,宾川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把普法强基融入检察监督实践,打造量身定制式普法“菜单”,使普法更接地气、深入人心,守护未成年人年健康茁壮成长。

图文/王丽波

编辑/王静红

责编/李丹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