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宾川灌区水利工程过渡期供水价格调整的通告

宾川县水务局

关于宾川灌区水利工程过渡期

供水价格调整的通告

 

根据《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宾川灌区水利工程过渡期供水价格的批复》(宾政复〔2024〕48号),结合宾川灌区运行管理实际,现就宾川灌区水利工程过渡期供水价格调整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农业用水干渠供水价格实行分类水价,粮食作物用水干渠供水价格从现执行的0.15元/m3调整至0.50元/m3;经济作物用水干渠供水价格从现执行的0.21元/m3调整至0.864元/m3。工业用水从现执行的0.56元/m3调整至1.19元/m3;自来水厂(城镇生活)用水从现执行的0.7元/m3调整至1.19元/m3;发电供水执行0.01元/m3。以上调整的工业、自来水厂(城镇生活)用水供水价格和水力发电用水价格均不含水资源费。

二、执行时间。上述调整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用水干渠供水价格及工业用水、发电用水供水价格自2024年5月1日零时起开始执行,调整的自来水厂(城镇生活)用水供水价格待城市供水价格(县城自来水价格)调整后执行。

感谢广大用户对宾川灌区水利工程过渡期供水价格调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宾川灌区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872-7140944。

特此通告

 

宾川县水务局

2024年4月9日

来源/宾川县水务局

编辑/李丹

责编/李丹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