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容留他人吸毒获刑一年零二个月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控制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从而走上人生的不归路。

警示案例:
2021年9月间,肖某某容留王某某等5人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海洛因,后肖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以肖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肖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肖某某是累犯、毒品再犯,最终人民法院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提醒:
容留他人吸毒是为吸毒人员提供违法的温床,是助纣为虐。在日常生活中,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时刻保持警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如果发现吸毒人员在属于自己的场所内吸食、注射毒品,一定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警,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绿色无毒的生活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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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赵杰
编辑 责编/李 蓉
审稿/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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