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抽奖诈骗160余名老年人 3名被告人被判刑
诈骗分子
谎称是移动公司业务人员
到农村乡镇物色有消费能力的老年人
以免费送手表 交押金抽奖 双倍返利的方式
共诈骗160余名农村老年人
【案情简介】2022年1月9日至2023年11月20日间,王某某、张某某、段某某伙同杨某某(在逃)在宾川县多个乡镇,采用送手表、交押金抽奖、2倍返利的方式,对多名老年人实施诈骗。在将事先准备好作案工具手表和抽奖的奖票放入有隔层(中奖数字奖票与不中奖数字奖票装入不同隔层)的背包后,物色好诈骗对象(一般为中老年人)后,王某某等人向被诈骗对象谎称自己是移动公司业务员,并向被诈骗人免费送手表,当被诈骗人收取手表后,王某某等人就让被诈骗人交最低100元至200元的押金进行抽奖,并表示中奖就2倍返还被诈骗人所交的押金,不中奖不退还押金。期间,王某某等人还互相做托,领取手表、交押金,并从放有中奖数字奖票的隔层中抽出奖票,获得押金数2倍的返还款,让被诈骗人相信抽奖活动是真实的。当被诈骗人交纳押金开始抽奖,被诈骗人却只能从装有不会中奖的隔层中抽出其他数字奖票,当被诈骗人抽奖失败后,王某某等人就会继续诱惑被害人加注交纳押金再次抽奖,并承诺被诈骗人抽中中奖数字的奖票,将之前交纳的押金累加后2倍返还,直到被诈骗人多次抽奖不中后,王某某等人才分散逃离现场。期间,王某某、张某某、段某某、杨某某或分或合采用上述方式对160余人实施诈骗,共计获取诈骗资金人民币160700元。经多名受害人报警,2023年11月20日,该诈骗犯罪团伙被抓获。
【处理结果】经审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某、张某某、段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以3人涉嫌诈骗罪向宾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宾川县人民法院于近日判决王某某等3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一年半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为被害人追回被诈骗资金160700元。
【检察官提醒】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但究其根源,仍在一个贪图小利上。该案被告人利用老年人的赌徒心理,先送手表给予小利,引诱被害人参与抽奖以实现诈骗。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老年人朋友,莫贪图小利,切勿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定要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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