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先烈功绩 凝聚奋进力量!宾川县举行“国家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鲜花献英烈,浩气壮山河。9月30日,宾川县在杨公箐烈士陵园举行第十二个“国家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深切缅怀烈士功绩,致敬人民英雄,凝聚奋进力量!
严启红、杨映红、李宇等县“四班子”领导,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公安干警代表、烈属代表、青年和少先队员代表等参加活动。
上午10时,公祭活动正式开始,全场肃立,齐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唱毕,少先队员和青少年代表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伴随着深情的《献花曲》,礼兵稳稳抬起花篮,缓步走向革命烈士纪念碑,将花篮摆放在纪念碑前,严启红等县“四班子”领导缓步上前,仔细整理花篮缎带。全体参加人员向烈士纪念碑行三鞠躬礼,依次走到纪念碑前,献上手中鲜花,并瞻仰纪念碑,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无限缅怀之情。
本次活动不仅是对革命烈士无私奉献、英勇牺牲精神的深切缅怀,更是对革命精神的赓续传承与大力弘扬。通过活动,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继承革命先烈遗志,铭记历史重任,凝聚改革攻坚力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宾川实践新篇章。
少先队员代表
李吕琳
“唱歌时我握紧了拳头,仿佛英烈们就站在我们身旁,在听我们宣誓‘要做接班人’。老师说,英烈们是为了让我们能幸福生活而牺牲的。我要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像英烈们一样不怕困难。未来,我还要当一名‘小小宣讲员’,把英烈的故事讲给同学听,让大家懂得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等我长大以后,建设宾川、建设祖国。”
公安干警
何志梅
“站在纪念碑前默哀时,我深切感受到‘无私奉献、英勇牺牲’不是口号,而是英烈用生命践行的誓言。作为公安干警,我们的职责就是守护一方平安,这和英烈们当年保家卫国的初心一脉相承。今后我会以革命精神为指引,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全力以赴,主动担当守护人民的责任,用实际行动传承英烈遗志,让平安成为宾川最坚实的底色。”
青年代表
曹菁钰
“当礼兵抬着花篮走向纪念碑时,我眼眶发热,那缓缓的步伐,像在替我们丈量英烈用生命铺就的道路。‘赓续革命精神’对我们青年来说,不是空谈。今后,我会把英烈们的‘攻坚精神’融入工作,主动勇挑重担;同时带动身边青年铭记历史,用专业能力为宾川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让青春在实干中闪光。”
图文/王静红 温昌盛 张玲 李军
编辑 责编/李蓉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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