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宾川】《督促监护令》!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发育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职能作用,近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向涉案的11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现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要求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两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存在共同问题是监护不当,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沟通交流不畅,管理松散,对孩子教育引导少。为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职责,配合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教、挽救,遂启动督促监护工作,首次发出《督促监护令》。
在《督促监护令》送达仪式上,检察官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解读《督促监护令》内容,讲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阐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提出三点家庭教育指导意见:一是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参加亲子教育课程,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二是在家庭教育中加大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力度,纠正孩子行为偏差,普及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三是严慈相济、营造和谐家庭氛围,相互尊重,倾听孩子心理感受,帮助形成健康人格和认知水平。
“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不法分子侵害的背后,存在家庭监护不力等共性问题,是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堵点、痛点。”宾川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两法”,提出了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结合案件办理,宾川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实践加强对家庭监护不力的监督,针对性督促监护人有效履职,对于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将加强跟踪监督、持续帮教,用心用情用力为未成年人解难题、办好事,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护航健康成长。
图文/王丽波
编辑/王静红
责编/王静红
审核/朱晓天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