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民检察院聘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 1月20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12名来自林业草原、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司法等领域具有专业技能知识的业务骨干被聘请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

宾川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杨军主持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建萍宣读了《关于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并对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

会上,各位特邀检察官助理畅所欲言,积极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特别是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大家纷纷表示,对于受聘为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学习检察业务知识,更好地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结合自身专业所长,全力配合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监督案件,涉及领域多,知识面广,专业化要求高,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作为兼职检察官助理,将行政机关专业人才纳入检察机关办案中,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人才优势,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精准监督。

     聘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是宾川县检察院落实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办案效果的积极探索。也是宾川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对各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谋划,通过“借助智慧、用好外脑”,努力推动2022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文字|段承涛

图片、编辑|王丽波

审核|吴宏彪

终审|杨凤云  吴洪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