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今天你“上镜”了吗?不佩戴安全头盔曝光



今天您戴头盔了吗?
“出门太着急忘记戴了”,“孩子上学来不及了,没时间戴”“离得很近,一会儿就到”......纵使交警千叮咛万嘱咐,一提戴头盔总有人找各种理由“不戴”。
为进一步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成果,不断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大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警示曝光力度,这些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被曝光。

1.违法地点:宏强路

2.违法地点:宏强路

3.违法地点:宏强路

4.违法地点:宏强路越析路

5.违法地点:宏强路越析路

6.违法地点:宏强路越析路

7.违法地点:宏强路越析路

8.违法地点:宏强路越析路

9.违法地点:宏强路越析路

10.违法地点:桔乡路越析路路口

11.违法地点:桔乡路越析路路口

12.违法地点:宏强路越析路

13.违法地点:宏强路越析路

14.违法地点:宏强路越析路

15.违法地点:桔乡路越溪路口

16.违法地点:金叶路明泉路口

17.违法地点:宏强路金牛路

18.违法地点:宏强路金牛路

19.违法地点:宏强路金牛路

20.违法地点:祥宁路与金牛路交叉口

21.违法地点:祥宁路与金牛路交叉口

22.违法地点:金牛路南苑路口

23.违法地点:金牛路南苑路口
为什么要戴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人的冲击力很强。因此,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
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汽车驾乘人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驾驶、乘坐电动车时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为生命加把安全锁!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首位
切勿心存侥幸
骑乘电动车、摩托车
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再出发
END
来源/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 责编/张玲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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