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中毒!
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暑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END 来源/宾川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李蓉 责编/朱晓天 审核/安建雄 终审/杨凤云 张进 大家一起动一动发财小手 点亮“ 让更多的人看到 ↓↓↓ 有才你就来! 宾川融媒人才招募、佳作征集 “今日宾川”长期招募微短剧、微视频演员;征集视频类、图片类、文字类佳作,欢迎大家积极报名投稿。相关事宜详见下方链接。
一、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
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大型会议、旅游接待点等供餐量大、用餐人数多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物加工流程。严禁超范围、超规模供餐;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集体聚餐主办方要及时向辖区村(社区)报备,保持宴席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使用安全卫生的饮用水,食物烧熟煮透,妥善处置剩菜剩饭。不购买使用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原辅料及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不加工食用四季豆、野生菌 (含干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每年6月至8月期间是有毒植物盛花期,也是群众采割食用未经加工的野生蜂蜜中毒高发期。野生蜂蜜中毒的主要原因是蜜蜂酿蜜过程中可能采集到有毒植物的花粉,导致蜂蜜含有毒的生物碱。提醒广大群众,直接食用、过量食用野生蜂蜜有中毒风险,倘若食用后出现唇舌发麻、恶心呕吐、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要及早送医就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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