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洱源县督察调研时强调 要持续抓好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
11月13日,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洱源县督察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持续抓好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
督察组一行先后到新永安江大凤路桥、邓川镇文笔湖村、顺丰有机肥厂、邓北桥湿地一二期出水口、西湖生态搬迁安置点、茈碧湖码头、草海湿地、大庄污水处理厂、大庄木瓜园种植地、茈碧湖弥茨河入湖口等地,实地督察调研入湖河道水质、污水收集及管网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处理、生态搬迁、洱海源头水资源调度及茈碧湖保护治理、湿地恢复建设及面源污染治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洱海源头保护治理工作情况。

督察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源头保护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最大体现,坚决扛起洱海源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和责任担当。要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提高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能力,奋力推进洱源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

督察组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效率,对督察期间指出的问题,要做到马上行动、立行立改,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洱海源头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要全面树牢源头意识、扛实源头责任、展现源头担当,精准施策推进源头科学治理、系统治理;要重点关注茈碧湖水资源科学调度、精准调度,着力改善提升入洱海河流水质;要加大湿地管护力度,加快湿地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健全湿地进出水水质监测机制,分类施策推进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良性发展;要积极探索保护与利用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全力抓实绿色产业转型发展,不断促进群众增收致富,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汝柏,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洱源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督察调研。
通讯员 赵春荣 周云深 文/图
编辑:关友芳
审核:马丽芳
终审:施贵兴
稿件来源:大理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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