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检察院王鸿副检察长到宾川县调研“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情况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8月14日上午,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鸿,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建萍,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杨启耀,宾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范玉权,宾川县河长办副主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杨雪琴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到金沙江流域(宾川段)调研“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情况。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金沙江流域(宾川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及防汛工作情况,走访了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查看了么下码头、鲁地拉水电站大坝、鱼类增殖站等,公司副总经理李梅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汛工作情况。
下午,王鸿一行到宾川县检察院调研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马建萍、范玉权及第三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上,王鸿传达了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检察业务数据考核以及严格落实检察建议刚性、严禁类案群发等工作要求。认真听取了宾川县检察院1至8月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三个一”、“两进三下”、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深入了解民事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虚假诉讼等检察业务核心数据情况以及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
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王鸿对宾川县检察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要聚焦法定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办案重点,突出亮点特色,加大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培育。
三是切实增强办案能力。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提高数字检察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应用水平,推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丽波
审核|吴洪彪
终审|杨凤云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